存量房上市交易:
1、卖方向经纪机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卖方身份证明文件;
2、经纪机构登陆泉州市存量房交易平台,网上进行房源核验;
3、卖方与经纪机构签订《存量房委托洽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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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源核验通过后,可扫描二维码查询房屋权利状况;
2、在房源信息发布期间,如存量房出现完成网签、限制权利状况、权利状况发生变更等情形的,房源信息中将提示权利状况,经纪机构自主选择是否下架房源。
经纪机构为买卖双方提供以下服务:
1、登陆存量房交易平台,协助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2、指导买卖双方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银行(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泉州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并确认已在监管银 行开立账户;
3、登陆存量房交易平台,协助买卖双方签订《泉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
友情提示
1、买卖合同和资金监管协议均是在网上签订,为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建议买卖双方及时打印、签字。
2、资金监管协议中涉及的账户信息,请认真填写确认账户有效,并确认预留的手机号准确无误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3、资金监管协议成功签订后,会自动生成监管子账号,可在资金监管详情中查看。
1、买方可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柜面和网银等方式将交易资金存入资金监管子账户。
2、房屋转移登记前,交易资金应足额存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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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资金是指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买受方支付给出卖方的全部购房资金(有贷款的,可申请贷款资金免监管)。
2、如存量房交易成功,监管子账户内的交易资金自动划转至卖方在监管协议中提供的收款账户;如存量房交易失败,监管子账户内的交易资金自动划转至买方在监管协议中提供的退款账户。